宁德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

阅读:1180 2019-03-01 15:34:31

商标异议流程

(一)确定时效

被异议商标应是在公告期日期3个月内(含最后一天,如9.20公告,则12.20日前均可异议),超过公告期不能申请异议程序。


(二)商标异议需要准备的材料

1、异议申请书

2、异议理由书

3、公告页复印件

4、委托书(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,则不提交)

5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

6、其他证据材料

(1)企业简介及荣誉

(2)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

(3)与被异议商标的所有人的合作往来证据,如信函,合同等

(4)商标是否为知名,署名,驰名商标;

(5)商标的包装、广告、宣传、合同、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(复印件)

(6)其他有助于异议案件的证据资料

以上材料,如果准备材料时间不够充分,可以先提交申请书、简单的理由书、委托书(如有代理机构)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。补充材料可在提交申请后3个月内补充。注:证据材料以日期早于被异议商标者为佳;上述文件需做正本、副本一式两份。


(三)提交申请

将收到的证据材料,筛选,整理。提交商标局。同时,缴纳商标异议规费。


(四)异议后续

1、一个半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

2、两年左右下裁定

3、异议成功——裁定——颁证

4、异议失败——异议复审(商评委)

5、如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,可上诉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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